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现启动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校级立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在校本科生中有创新精神和创业热情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均可申请,创新项目组人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创业项目组人数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
(二)所有申报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都应以项目为依托参加学科竞赛,其中国家级、省级项目原则上都应以项目为依托参加学校认定的“一院一赛”列表中的重点竞赛。同时,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在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鼓励学生申请与乡村振兴相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申报的大创项目应具备必要的创新性。在现有成果基础上进行申报的,应增加新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在以往的各类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已公开发表论文的项目、以往立项项目均不能再申报。
(四)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参与项目限2项(含在研项目),其中负责项目不超过1项(负责人应为大二、大三年级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五)每个项目至少由一名相关专业的校内教师进行指导。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同一年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指导教师,但不能担任第一指导教师。
二、项目类别
(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项目申报及评审均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上进行(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项目负责人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上进行申报(申报书参考附件2、3)-> 指导教师审核 -> 教学单位评审。
(三)评审要求
1.各教学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负责组织开展校级立项项目评审工作。
2.评审专家应采取交叉、回避原则。若分组评审,则每组的评审专家应不少于3人,原则上由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创新开放实验室主任等项目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评审专家。
3.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在系统中对申报校级立项项目进行评审打分,评审时应特别注意审查项目的创新性,是否与以往各类申报项目或学科竞赛作品存在重复,项目要求的实验条件是否具备,是否有依托项目参加的学科竞赛等内容。系统自动按照评审分数进行排序(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进行统一排序),排序情况将作为校级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
2025年10月27日上午09:00-11月13日中午12:00,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上完成项目申报,指导教师在系统上完成审核。
2.专家评审
2025年11月17日上午09:00-11月27日中午12:00,各教学单位组织评审并在11月27日中午12:00系统关闭前进行评审结果上报。
四、项目管理
各教学单位创新开放实验室负责对立项项目进行管理(无创新开放实验室的单位由负责本单位大创工作的院级领导安排此项工作)。项目立项后,本着成果导向原则统筹资助经费,督促项目开展实施。
五、联系人
联系人:文老师、伍老师 电话:028-85668013
请各学院通知申请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的项目组负责人加入“2026年大创项目”QQ交流群:777651070。
【注:本通知附件1-3,请师生通过统一认证登录大创管理平台,在相关通知中下载】